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‧【公告】本公司之子公司富華有限公司取得雅邦電子(東莞)有限公司經營主導權 - 2009-12-04
 
 
1.事實發生日:98/12/02
2.發生緣由: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於2009年12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書,批准
雅邦電子(東莞)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雅邦公司」)的重整計畫,依該重
整計畫,投資人將以 1美元的價格承接雅邦公司的全部股權,並依法取得
雅邦公司 100% 的股權,開始實施重整計畫約定的債權清償方案,並負責
雅邦公司財產和營業事務的管理。又依據2008年11月10日本公司百分之百
持有之子公司富華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富華公司」)與雅邦公司破產管理
人簽訂之「投資協議書」,該重整計畫所指之投資人即富華公司。故於該
裁定生效之日(即 12月 2日)起,富華公司即取得雅邦公司的經營主導權
,並開始執行雅邦公司之重整計畫,特此公告。
3.因應措施:無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 

附加檔案:
東莞市中級法院民事裁定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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